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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8项氢能团标征集参编单位

来源: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

时间:2024-04-29

4月26日,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标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审议通过了8项氢能相关团体标准的立项,具体如下。

为切实做好标准编制宣贯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按照《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开征集以上8项标准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参编人员资格条件

1、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参编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标准参编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参编单位、参编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参编人员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

2、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三、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将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促进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程序

意向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附件一)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5月24日前以邮件形式或邮寄形式送达标委会秘书处。各标准牵头单位根据征集情况形成标准起草工作组(附件二)和详细编制计划(附件三)并于5月31日前上报标委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请起草单位按照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标委会秘书处邮箱:secretary@whqx.org.cn,联系电话:13986089227,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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