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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燃料电池
来源:氢能汇
时间:2025-05-18
近期,氢能车辆高速通行减免政策引发关注。氢能汇(微信号:h2-2005)获悉,5月14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辽宁省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对行驶辽宁省高速公路且正常使用ETC的氢燃料电池货车采立证取预约制,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后,通过差异化方式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执行期为3年,自2025年5月16日起实施。
国家政策加持
氢能车辆应用逐步显现
氢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可持续的二次能源,因其主要通过氢与氧发生化学反应产生能量,而且燃烧产生的唯一副产品就是水,不会产生任何有害气体排放,而被视为清洁能源的代表之一。
目前,氢能广泛应用于交通、工业、建筑、电力等多个领域,其中,氢能源汽车具有零排放、能源密度高、加氢便利等优势,尤其在长途运输等领域具有巨大潜力,被广泛应用于交通领域。
在此方面,早在2022年,国家发改委就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提出,要求到2025年,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
文件还指出,有序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立足本地氢能供应能力、产业环境和市场空间等基础条件,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特点,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客、货汽车市场应用空间,逐步建立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与锂电池纯电动汽车的互补发展模式。积极探索燃料电池在船舶、航空器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大型氢能航空器研发,不断提升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市场规模。
在今年4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中再次指出,2024年,氢能生产侧价格加速下行,下降效应逐步传导至消费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等政策在氢能生产消费价格方面的引导效应逐步显现。
交通应用方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稳步推进,京津冀、上海、广东、郑州、河北五个城市群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1.5万辆,累计建设加氢站160座,累计示范运行里程超3.9亿公里。
11地出台政策
支持氢能车辆免费通行
氢能汇(微信号:h2-2005)通过梳理,截止目前,累计有11个省市推出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减免政策。
这些省份分别是辽宁省、河南省、内蒙古包头市、青海省、四川省、湖北省、陕西省、吉林省、山西吕梁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山东省。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是首个试点省份,于2024年2月26日下发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该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政策试行期为2年。
随后,2024年5月28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也相继下发氢能源车辆奖补通行费实施方案,要求对通行鄂尔多斯市境内且行驶路段为鄂尔多斯市境内收费公路的氢能源车辆通行费进行全额奖补,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试行期两年。
根据这11地下发的文件,大多地方执行期为两年,其中,辽宁、湖北、陕西执行期为3年,四川省执行期则为4年。而河南省仅有一年,执行期为2025年1月25日0时-2025年12月31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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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国家各相关部门、各省政府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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