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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政策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时间:2025-06-06
6月5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本批次“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原则上由省能源局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2日12: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省能源局。
附通知原文:
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自行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查阅通知内容,积极发动组织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创新资源,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
三、根据我省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推荐统筹相关要求,本批次“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原则上由省能源局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2日12: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联审推荐,逾期上报的将不予推荐。
四、联系人:
省能源局:崔杰粲、宁德军;电话:0571-87067765、87056203;
省科技厅:潘熙萍、郭荣民;电话:0571-81054047、87054693。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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