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氢能政策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时间:2025-06-27
近日,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2套、电子版1套)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全文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广东能源集团: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有关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申报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2套、电子版1套)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我局(新能源处)。
广东省能源局
2025年6月19日
相关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国际氢能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氢能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氢能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氢能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广东省能源局 2分钟前
国际能源网编译 8分钟前
浙江省能源局 9分钟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