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氢能政策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关于组织开展长三角氢能高速示范线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来源:氢能汇

时间:2025-08-29

氢能汇获悉,近日,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关于组织开展长三角氢能高速示范线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鼓励氢燃料电池车辆在高速路线上开展区域运营的规模化应用,拟部署揭榜任务,打造长三角地区高速示范线。布局公共支撑、规模化示范应用的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适应市场竞争、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推动氢燃料电池车辆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规模化示范应用。

要求申报单位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需具备规模化营运能力,车辆要求接入嘉兴市氢能产业大数据平台,并有成熟运营案例或客户评价。

同时,申报单位申报的氢能示范线应在长三角地区,车辆须从G15沈海高速乍浦(平湖南)、独山港东、独山港西、嘉兴港区4个高速口上、下。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申报任务。

文件还指出,补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按入围线路及规定的高速口上下的氢能车辆高速费用。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政策如下:

来源: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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