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氢燃料电池

6月1日起,内蒙古鄂尔多斯氢车免高速费

来源:国际能源网/氢能汇

时间:2024-06-05

6月1日起,内蒙古氢能源车辆通行费全额奖补政策正式实施,这也是内蒙古首个氢车免通行费政策。

该政策指出,2024年6月1日起,对在鄂尔多斯市境内行驶通过收费站的氢能车辆,在收取收费金额后,次月审核后返还全部通行费。政策试行后,预计全年将为运营企业减免通行费300余万元。

1.奖补范围及时间

(一)通行鄂尔多斯市境内的氢能源车辆。

(二)行驶路段为鄂尔多斯市境内收费公路。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试行期2年。

2.申报方式

①氢能源车辆运营企业填写《氢能源车辆信息表》,信息包括车牌、车型、单位名称等,同时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向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②氢能车辆运营企业次月起,将上月车辆通行数据(包含通行费发票)提交至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

③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核实后,对氢能源车辆运营企业进行通行费奖补。

今年以来,围绕氢能产业的创新性政策不断发布,其中关注度最高的当属高速免费。

2月底,山东省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文件显示,为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山东省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4月17日,四川省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该行动方案指出,在全省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车辆市区通行限制。对安装使用 ETC 装备的氢能车辆,在我省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支持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

来源:氢能汇


特别声明

国际氢能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氢能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氢能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氢能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微信 朋友圈

相关推荐

更多氢能信息推荐 >

图片正在生成中...

关闭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

返回